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大幅提高
根據商務部等7部門相關通知要求,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大幅提高,最高可達2萬元。
此次汽車以舊換新政策主要有三方面調整。一是補貼標準大幅提高。對按照《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要求、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補貼標準由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1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7000元,分別提高至2萬元和1.5萬元。具體安排為,個人消費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調整補貼標準為,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二是補貼執(zhí)行溯及過往。對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fā)之日,也就是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的消費者,按照調整后的補貼標準執(zhí)行;對已領取補貼的消費者,補齊差額部分補貼。且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消費者,其所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按規(guī)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8月16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三是補貼發(fā)放時間壓縮。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汽車以舊換新信息平臺功能,優(yōu)化補貼申請審核和資金撥付監(jiān)管流程,縮短資金發(fā)放時間,努力讓群眾盡快拿到補貼。個人消費者可在明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和車輛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等,提交補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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