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惠民殯葬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殯葬綜合改革促進殯葬事業(yè)發(fā)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晉辦發(fā)〔2021〕15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殯葬改革,減輕群眾治喪負擔,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通知。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同市民政局起草《關于推行惠民殯葬政策城鄉(xiāng)居民全覆蓋的請示》,于4月20日經市政府批準同意。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多次研討,6月3日完成《通知》初稿,6月20日向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大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征求意見,在此基礎上完成起草《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惠民殯葬政策的通知》,確保既具有普惠屬性,又具有操作性。
二、制定惠民殯葬政策的必要性
我市之前惠民殯葬政策按照2013年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免除城鄉(xiāng)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執(zhí)行,免除對象主要包括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城鎮(zhèn)“三無”對象、農村“特困”對象、重點優(yōu)撫對象以及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開具證明允許火化的無名尸體,覆蓋面相對較小,沒有實現全民普惠的要求。制定覆蓋全市城鄉(xiāng)居民的惠民政策,擴大受益群體的覆蓋面,實現基本殯葬服務的“普惠性”和“均等化”具有很大的必要性。本通知施行后,《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免除城鄉(xiāng)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同政辦發(fā)〔2013〕17號)同時廢止。
三、主要內容
(一)減免對象。1.去世后選擇在大同市所屬殯葬服務機構火化的所有人員;2.在異地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殯葬政策的大同市戶籍人員;3.大同市范圍內因土墳遷移需要火化的遺骸。
(二)減免項目。1.遺體接運費(含抬尸、消毒、普通紙棺);2.遺體存放費(含冷藏、3天內);3.遺體火化費;4.骨灰寄存費(1年內);5.骨灰盒(價值200元以內)。
(三)減免標準。
1.市殯葬服務中心基本殯葬服務減免標準:遺體接運費(含抬尸、消毒、普通紙棺)。普通殯儀車400元/具/次;遺體存放費(含冷藏、3天內)。遺體存放50元/具/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價;遺體火化費。普通火化爐400元/具;骨灰寄存費(1年內)。普通格位100元/盒/年(含骨灰寄存證),寄存時間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取,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超過一年不足一月的按一年收取;骨灰盒(價值200元以內)。根據群眾需求和意愿免費提供一個價值200元以內的骨灰盒。
2.其他殯葬服務機構減免標準:在我市所屬其他殯葬機構火化的喪者按照所在縣區(qū)發(fā)改部門核定的最低收費標準減免;在異地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殯葬政策的大同市戶籍人員在戶籍地縣(區(qū))報銷,平城區(qū)、云岡區(qū)、新榮區(qū)、云州區(qū)和大同經開區(qū)按照市殯葬服務中心定價標準報銷,其他縣按照本縣發(fā)改部門核定的最低定價標準報銷,使用骨灰盒費用不列入報銷范圍。
超出減免項目和減免標準的費用自理,未選用減免項目不進行補償。發(fā)改部門重新調整定價之后,減免標準按照新的定價標準執(zhí)行。
(四)辦理程序。
1.在大同市所屬殯葬服務機構火化的遺體,經交驗相關材料后,結算時直接免除惠民項目相關費用。
2.大同市范圍內因土墳遷移需要火化的遺骸在大同市所屬殯葬服務機構火化的,經交驗相關材料后,結算時直接免除惠民項目相關費用。
3.大同市戶籍人員在異地死亡后火化且未享受基本殯葬服務減免政策的,喪事辦結后1年內(以發(fā)票時間為準),經辦人在喪者戶籍所在地縣(區(qū))民政部門交驗相關材料,辦理報銷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已在火化地享受減免政策的則不予報銷。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落實惠民殯葬政策的重要意義,各縣區(qū)、各殯葬機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實惠民殯葬政策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2.形成工作合力。市、縣(區(qū))兩級政府牽頭,民政、財政部門密切配合,確保資金保障到位、服務流程科學、政策順利實施。
3.嚴格規(guī)范管理。殯葬服務機構堅持便民、利民和公開、公正的原則,優(yōu)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水平,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解讀單位:大同市民政局
咨詢電話:0352-253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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